輸入不動產與繼承人的資料,產生一份結構完整、條理分明的遺囑草稿。把難說出口的安排,先好好寫下來。
本工具產出為遺囑草稿,僅供整理意願與溝通之用,不等同具法律效力之遺囑。 民法上自書遺囑須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全文、記明年月日並簽名;公證、代筆等方式另有法定要件。 正式辦理前,建議經專業人士複核,並依法定方式作成。